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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报报道我院:离群众近些 让纷争少些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1月02日

  

离群众近些 让纷争少些

——山东平邑法院基层法庭化解纠纷纪实

邵泽毅 卜永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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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mobile365365针对大量未经过滤即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的纠纷,充分发挥派出法庭接地气的优势,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过滤调节机制。8个人民法庭将过滤纠纷、化解矛盾为己任,构筑调解社会矛盾的防线。

法官包村排查 触角延伸基层

平邑县的郑城镇、流峪镇、白彦镇三个乡镇地处南部山区,是金银花之乡,不少村民以三户联保的形式向银行借款从事金银花种植、贩卖,但对三户联保合同的性质却不是太了解,“很多村民私下议论说,只要自己不用钱就不用还款。还有人说,欠银行的钱只要拖一拖时间长了就过去了。”白彦法庭信息联络员刘明富告诉白彦法庭庭长池成湖,如不及时给村民提供指导,以后可能会发生很多诉讼纠纷。

2013年9月13日,白彦法庭特意将庭审现场开到了白彦村委大院。“三户联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,三户村民既是借款人又互为担保人,在担保期限、额度内,即使自己没有借款也应承担担保责任。不按时还款,不但违反法律规定,而且影响自己信用。”判决后,池成湖对围观群众以案释法。

从2012年以来,平邑法院实行法庭人员包村制度,每个村居或社区都由干警分包,与村委会干部、人民调解员建立信息联络点,排查纠纷,收集信息。

善用社会力量 倾心化解纠纷

在仲村法庭温馨调解室里,辖区各村民调主任姓名、电话号码都制表上墙。“除了村里的这些调解主任,我们法庭还建立了调解人员信息库,选出退休法官、人民陪审员、退休教师和各村德高望重的25人登记在册,经常保持联系。”仲村法庭长冀伟说。

化解矛盾,不在乎方式多土。“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,应当充分动员和利用社会力量,最适合先交由群众自己解决。”平邑法院院长陈怀峰说,“2012年初,我们推行非诉调解工作机制建设,积极借助人民陪审员、人民调解员、平安守望员等社会力量,主动邀请村干部及德高望重的农村族老参与调解。他们来自群众,更了解社情民意,也更容易解开百姓的心结。”

在平邑镇胡家庄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时,平邑法庭副庭长张传喜认为,判决结案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。人民调解员胡法心便主动请缨:“这个案件我了解情况,咱们商量个方案,我出面做做工作,看看行不行。”经分析案情,张传喜与胡法心发现,如何保证老人百年之后房产均衡分配是问题关键。找准症结,胡法心带去了调解方案,好消息很快就传来了。

分类过滤疏导 追求案结事了

“我们并不希望法院用判决的方式解决问题。群众与村干部的关系不和谐了,以后我们的工作还怎么开展?”仲村镇南大支坡村村支书刘典昌说。

2000年以前,他们村里与村民签的土地承包合同普遍不规范,有些村民根本不交承包款,村委会与村民间经常发生纠纷。仲村法庭的法官不厌其烦,反复给50多户拖欠承包款的村民讲法律,讲违反法律的后果,最终,20余万元承包款很快就交齐了。

“一个案子的法律事实很清楚,但如果走审判程序,至少要半年的时间,还会面临执行等问题,而且,有些纠纷也不是只依靠法律能解决的。”陈怀峰说,“自己越来越发现,坐堂问案方式,并不能解决基层普通老百姓的需求。”

本着“案结事了”的理念,他们对案件进行分类疏导,重点过滤。像标的额2000元以下的经济纠纷;因风俗习惯、乡规民约引起的纠纷;因邻里关系引起的侵权纠纷;宜审难执的案件;涉及群体性纠纷等,法庭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优势,多样化调处。2013年6月以来,8处法庭参与指导调处的矛盾达2800余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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