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7)鲁1326民初4325号判决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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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7年12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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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告
(2017)鲁1326民初4325号
石忠媛:
本院受理原告高兆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,现已审理终结。因你下落不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之规定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(2017)鲁1326民初4325号民事判决书,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判决,可以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,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,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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